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出臺《國務院關于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提出研究建立促進能源節約的燃油稅收制度,建立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未進行節能審查或未能通過節能審查的項目一律不得審批、核準。根據資源條件和市場變化情況,適當提高有關資源稅征收標準。

《決定》表示將深化能源價格改革。加強和改進電價管理,建立成本約束機制;完善電力分時電價辦法,引導用戶合理用電、節約用電;擴大差別電價實施范圍,抑制高耗能產業盲目擴張,促進結構調整。落實石油綜合配套調價方案,理順國內成品油價格。繼續推進天然氣價格改革,建立天然氣與可替代能源的價格掛鉤和動態調整機制。全面推進煤炭價格市場化改革。研究制定能耗超限額加價的政策。
根據《決定》,我國還將實行節能稅收優惠政策,并要求各類金融機構切實加大對節能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鼓勵企業通過市場直接融資,加快進行節能降耗技術改造。
《決定》要求推進建筑節能工作,要大力發展節能省地型建筑,推動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嚴格實施節能50%的設計標準,直轄市及有條件的地區要率先實施節能65%的標準。推動既有建筑的節能改造。大力發展新型墻體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