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市南沙開發區掛牌出讓七宗工業用地
信息來源: 南方建筑建材工程網 信息提供日期:2007-10-24 瀏覽:1551
10月19日起至11月8日,繼廣州開發區不斷推出工業地塊上市出讓后,南沙開發區也將掛牌出讓七宗工業用地,包括一塊倉儲用地和六塊廠房用地,并給每塊地都設定了投資強度和項目注冊資本最低門檻。其中,龍穴島倉庫用地投資強度要求最高,不得低于800美元/平方米。
這些地塊分別為南沙區萬頃沙鎮龍穴島倉庫用地(07NGY-1)、南沙區南沙街西部工業區廠房地塊(07NGY-2)、南沙區橫瀝鎮工業園廠房地塊(07NGY-3)、南沙區南沙街西部工業區廠房地塊(07NGY-4)、南沙區黃閣鎮汽配園A3區廠房地塊(07NGY-5)、南沙區珠江管理區汽配園B區廠房地塊(07NGY-6)、南沙區珠江管理區汽配園B區廠房地塊(07NGY-7);競買行業分別要求為冷凍倉儲設施、機械制造、化學原料和制品、電子及通訊設備制造、化學原料和制品(汽車涂料)、無機非金屬材料和制品、醫藥和食品潔凈設備。
南沙開發區表示,由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南沙分局負責出讓地塊的“五通一平”(即地塊周邊具備道路、供水、排雨水、排污水、供電接駁條件和按規劃要求完成土地平整),接駁費用由競得人承擔。符合競買資格要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企業、組織均可參加競買,但不接受個人或聯合體競買;并且競買人報名時必須提交符合要求的投資強度和項目注冊資本以及按規劃用途要求使用土地的承諾書,以及提交行業及競買資格的相關證明材料。
南沙開發區規定了建設期限和繳交土地出讓金及簽合同的期限。競得人自簽訂《土地合同》之日起計,3個月內必須向規劃部門報送符合本地塊規劃設計要點和相關規范的用地規劃方案,6個月內動工(打樁)建設,24個月內必須全部完成本地塊的開發建設。成交后競得人即時與南沙區房地產交易中心簽訂《成交確認書》,確認書簽訂之日起,6個工作日內到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南沙分局簽訂《廣州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