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廣東建設信息網 信息提供日期:2007-12-14 瀏覽:1601
東莞市建設局、市勞動局同時明確,2008年7月1日前為試點階段,除市試點外,各鎮(街)要在轄區內相應建立1至2個建筑工人工資手冊管理的試點工地,指導和促進管理規定的實施。各建筑施工企業要切實執行管理規定要求,按期對建筑施工工地一線施工作業的建筑工人實行工資手冊管理。對于逾期仍未對建筑施工工地一線施工作業的建筑工人實行工資手冊管理、造成不良影響的,市建設局、市勞動局將嚴格按照規定對企業進行處理。
根據《規定》,建筑工人工資手冊將由建設部門統一印制,由建筑施工工地的施工總承包企業,統一向工程所在鎮街城建部門申領,免費發放建筑工人使用。工資手冊實行以工程項目和建筑工人為基本單位的管理方式,每人每項目發放一冊。
在具體執行時,由施工用工企業落實班組負責人為班組工人登記手冊中要求登記的各項內容,記錄工人的工作內容、勞動計酬和薪酬支付等情況,并由施工總承包企業指定用工負責人對項目工人手冊記錄的情況進行核查。工資手冊中還附有勞動合同文本,供施工用工企業與工人簽訂勞動合同時參照使用。
據了解,施工總承包企業對項目建筑工人領取工資手冊情況逐一登記后,建立臺賬管理,將工資手冊發放明細表及增減變動情況,定期報工程所在鎮街城建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