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廣東建設信息網 信息提供日期:2008-01-11 瀏覽:1239
省建設廳要求,各地區要在“兩會”召開前組織開展一次施工安全事故隱患排查:一是對本地區所有在建工程要制定出隱患排查明細表,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突出重點區(縣)、重點企業和跨地區施工企業承建工程。二是對查出的隱患要登記造冊,編制隱患排查情況一覽表,明確隱患整改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落實專人負責,限期完成。對存在重大隱患的工程,該停工的堅決停工,絕不姑息遷就。三是對深基坑、施工起重設備(包括塔吊、施工升降機、鋼井架、施工龍門吊等)、高支模和外腳手架等重大危險源,要在工地明顯位置進行危險源公示,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施工安監站要落實專人負責監管并督促限期整改。四是排查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堅守崗位和履行職責,以及施工一線作業工人培訓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五是積極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引導督促施工企業杜絕超負荷安排工期、盲目趕工,嚴防發生意外安全事故。
省建設廳將組織對各地區開展的隱患排查工作進行督查,對不認真開展隱患排查、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地區,給予發出行政執法建議書并全省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