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信息提供日期:2008-01-15 瀏覽:2228
為了表彰先進,激勵建設工程創優達標的企業和項目經理提高施工企業創優達標意識,更好保障施工安全,進一步提高建設工程質量,瑞安市規劃建設局建立工程創優達標施工企業激勵機制,對工程創優達標的施工企業和項目經理,在工程投標時給予不同次數直接入圍的資格。同時規定,創優達標的工程必須在瑞安市轄區內,享受直接入圍資格必須是創優達標的工程的原企業和原項目經理;如果項目經理兩年內在瑞安有不良行為記錄,不予享受直接入圍資格;接入圍資格有效期為一年(以工程獲獎發文時間開始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