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廣東建設信息網 信息提供日期:2008-01-18 瀏覽:1827
日前,市政府召集發改、建設、財政、監察等部門召開會議,就如何進一步加強我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和規范建筑市場行為進行了專題研究和部署。
據悉,目前市區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承發包活動尚未進入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進行,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帶來一定困難,其中對涉及社會公共利益和公眾安全的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監管工作難于到位。
會議決定,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自2008年2月1日起,凡在市區行政區域范圍內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其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工程承發包活動必須按招標投標程序進入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并自覺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
會議還強調,為加強建筑市場的監管,強化規范運作,一是抓好創新招標投標方式方法,打擊圍標串標行為;二是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場各方責任主體失信懲戒機制;三是加強招標工程的中標后續監管,實現有形建筑市場和施工現場的“兩場”有效聯動;四是積極探索推行工程限額設計制度和項目立項評估制度等方面。